驻马店罪辩护律师 (2)(2015)佛顺法刑初字*1649号:现有证据可以证实麦某私下安排人员以黄某的名义操作自诉人的两台大切机,并收取加工费68150元,但由于麦某在私下操作两台大切机期间,一直照常在为公司生产、加工石材,照常发货,其收取加工费的同时也付出了相应的劳务,现有证据无法证实麦某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也无法证实自诉人的具体损失,因此,自诉人控告麦某的该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缺乏理据,本院亦不予认定。 (一)董事、监事、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物
邓律师,天津律师协会会员。曾经在高等院校任教,有深厚的法学理底、多专业知识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多年的专业刑事律师执业生涯过程中,邓律师办理了大量各类刑事案件。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社会经验,成功办理了多起重大案件,经过律师的努力,多起当事人被依法无罪释放或者被判处缓刑。经过多年的工作,摸索出一套具有特色的办案技巧;建立了*特的办案渠道。在多起经济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犯罪、犯罪、职务犯罪中,当事人获得了非常满意的结果。邓律师专注以的刑法理论和实践来指导办理各类普通刑事案件和经济犯罪刑事案件,具有*到的办案方法和办案技巧;邓律师尤其擅长办理各类复杂、疑难、争议大的经济类、金融类刑事案件。通过邓律师的努力,为许多犯罪嫌疑人成功变更强制措施或取保候审。驻马店罪辩护律师
邓睿律师熟悉刑事案件在、检察、各个阶段的办案流程,了解警官、检察官、法官职业方面的思维模式与价值趋向,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善于办理各种疑难重大刑事案件;思维清晰敏捷,办案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正派做人,诚信执业,由于工作出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当事人广泛的称赞。
邓律师的工作团队由邓律师为主,多名职业经验丰富的专业刑事律师构成主力梯队,并配有重点院校的律师为团队主力梯队律师从事辅助工作,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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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一)在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中,非法使用“伪”“黑广播”,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符合刑法*二百八十八条规定的,以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构成诈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 19.1:主要辩点:涉案数额未达到法定追诉标准,或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涉案数额达到法定追诉标准 1、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罪共犯论处。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是告诉才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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