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

    天津君申律师事务所

  • 8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0/1/20 0:00:00
  • 公司地址: 天津市 和平区 南营门街道 天津市和平区河川大厦15层
  • 姓名: 邓律师
  • 认证: 手机已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已绑定

    常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律师实现空间打

  • 所属行业:生活服务
  • 发布日期:2023-02-09
  • 阅读量:183
  • 价格:5000.00 元/件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9999.00 件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天津和平南营门  
  • 关键词:常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律师实现空间打

    常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律师实现空间打详细内容

    邓律师,天津律师协会会员。曾经在高等院校任教,有深厚的法学理底、多专业知识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多年的专业刑事律师执业生涯过程中,邓律师办理了大量各类刑事案件。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社会经验,成功办理了多起重大案件,经过律师的努力,多起当事人被依法无罪释放或者被判处缓刑。
    经过多年的工作,摸索出一套具有特色的办案技巧;建立了*特的办案渠道。在多起经济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犯罪、犯罪、职务犯罪中,当事人获得了非常满意的结果。邓律师专注以的刑法理论和实践来指导办理各类普通刑事案件和经济犯罪刑事案件,具有*到的办案方法和办案技巧;邓律师尤其擅长办理各类复杂、疑难、争议大的经济类、金融类刑事案件。通过邓律师的努力,为许多犯罪嫌疑人成功变更强制措施或取保候审。邓睿律师熟悉刑事案件在、检察、各个阶段的办案流程,了解警官、检察官、法官职业方面的思维模式与价值趋向,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善于疑难重大刑事案件;思维清晰敏捷,办案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正派做人,诚信执业,由于工作出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当事人广泛的称赞。
    邓律师的工作团队由邓律师为主,多名职业经验丰富的专业刑事律师构成主力梯队,并配有重点院校的律师为团队主力梯队律师从事辅助工作,团队成员之间协同办理接受委托的刑事案件,保证对每件案件周到服务,将案件进程及时通知委托人知晓。邓律师的工作团队勤奋、务实、、专业!
    **表现在1995年以后,在巨额贷款无法收回、又要兑付前期的存款和高额利息、资金较度紧张的情况下,被告人王x恩等人隐瞒事实真相,依然以高额利息为诱饵继续公开向社会公众集资,直至罪行败露,巨额集资无法偿还。本案危害结果的发生是被告人追求与放任的结果,因此,被告人王x恩等人实施的以欺骗的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应当认定为集资诈骗罪而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需要指出的是,被告人虽然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但这种行为是为其非法占有集资款的目的服务的,其行为属于刑法理论上所称的"牵连犯"。根据"牵连犯"从一重罪处罚的原则,由于集资诈骗罪的法定刑重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所以对被告人王x恩等人应以集资诈骗罪处罚。
    (二)此案是自然人犯罪而不是单位犯罪。单位犯罪是指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犯罪。《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条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具体到本案,笔者认为,被告人王x恩等人的行为属于自然人犯罪而不是单位犯罪。
    理由是:(1)根据工商登记材料和审计报告证实,被告人王x恩等人提供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注册部门的手续是虚;
    (2)被告人所属的企业经营的主要项目是发放贷款,经营资本几乎都是来自非法集资,因此,应当认定其所属企业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依照《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2条的规定,本案应当认定为自然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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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律师,天津律师协会会员。曾经在高等院校任教,有深厚的法学理底、多专业知识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多年的专业刑事律师执业生涯过程中,邓律师办理了大量各类刑事案件。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社会经验,成功办理了多起重大案件,经过律师的努力,多起当事人被依法无罪释放或者被判处缓刑。
    经过多年的工作,摸索出一套具有特色的办案技巧;建立了*特的办案渠道。在多起经济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犯罪、犯罪、职务犯罪中,当事人获得了非常满意的结果。邓律师专注以的刑法理论和实践来指导办理各类普通刑事案件和经济犯罪刑事案件,具有*到的办案方法和办案技巧;邓律师尤其擅长办理各类复杂、疑难、争议大的经济类、金融类刑事案件。通过邓律师的努力,为许多犯罪嫌疑人成功变更强制措施或取保候审。邓睿律师熟悉刑事案件在、检察、各个阶段的办案流程,了解警官、检察官、法官职业方面的思维模式与价值趋向,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善于疑难重大刑事案件;思维清晰敏捷,办案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正派做人,诚信执业,由于工作出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当事人广泛的称赞。
    邓律师的工作团队由邓律师为主,多名职业经验丰富的专业刑事律师构成主力梯队,并配有重点院校的律师为团队主力梯队律师从事辅助工作,团队成员之间协同办理接受委托的刑事案件,保证对每件案件周到服务,将案件进程及时通知委托人知晓。邓律师的工作团队勤奋、务实、、专业!
    *四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方法实施本解释*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使用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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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律师的工作团队由邓律师为主,多名职业经验丰富的专业刑事律师构成主力梯队,并配有重点院校的律师为团队主力梯队律师从事辅助工作,团队成员之间协同办理接受委托的刑事案件,保证对每件案件周到服务,将案件进程及时通知委托人知晓。邓律师的工作团队勤奋、务实、、专业!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此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条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gbaha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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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天津君申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天津市和平区南营门街道天津市和平区河川大厦15层,老板是李大伟。 主要经营邓睿律师,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咨询热线:15320073906,擅长办理毒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走私,抢劫,诈骗,贪污受贿,职务侵占,挪用公款,信息系统犯罪,*,故意杀人等案件 办理全国刑事案件,不拘泥当地**环境限制。。 单位注册资金未知。 这里价格实惠,这里生活服务齐全,我们的服务有:天津毒品罪辩护律师,天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辩护律师,天津集资诈骗辩护律师,天津经济纠纷律师,天津劳动纠纷律师!欢迎前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