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一)导致他人死亡的;
(二)具有本解释*二条*三项至*十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五十的。
*三条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一)导致他人重伤的;
(二)导致他人自杀的;
(三)具有本解释*二条*三项至*十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条规定的“数额巨大”百分之五十的。
*四条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六条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一)夺取他人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强行夺取的;